在網路社群裡,你必須成為「給予」的人

華頓商學院教授 Adam Grant 認為:

世界由三種人組成:給予者、索取者和互利者。

在網路社群裡,你必須成為「給予」的人,不能只當伸手牌,整天掛在臉書上的人群,將近90%都是在找東西、討資源,這些人完全無法帶給你任何經濟上的幫助。

我們每天平均 3.8 個小時在各種社交,娛樂,新聞,遊戲等碎片化資訊上面。這其中,有 60% 以上的人,都是在玩手遊,看直播,無效的刷新,按讚,轉貼分享,留言甚至謾罵。主流媒體將嚴肅的新聞內容綜藝化,文字記者下聳動的標題已成常態,將新聞網站當作臉書在經營,並進一步將人們愚化。

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曾經說過:

未來的財富將湧向知識的傳遞者與實踐者,然而此知識必須是對人類有貢獻、善的知識。

互聯網的出現和普及,令到整個世界出現一個共同的「地球村」意識,藉著個人電腦、智慧型手機,就能將最新的資訊和意識遍及全世界,甚至比起政府、政要、君王、傳統大企業和銀行家更大影響力。

互聯網令每一個個人或是組織都可以有自己的發聲平台,不需要再受到當權者或是傳媒「一言堂」的控制,但也令「兩極化」同時出現,講求道德倫理的人更能感染其他的人,但敗壞分子也能用這平台去顯露邪惡。

在互聯網賺錢的那些人,全都先是強調分享,其後才強調賺錢。免費APP、免費服務,這代表了網路世界仍然是有人性的,代表網路世界上仍然有美德和道德,有一群人仍然是想著服務大眾,賺錢放在第二位,全部是以服務為基礎的,以服務為導向。

所以 Microsoft、Apple,甚至 Google 主導了現在人類文明的進程,它們在互聯網出現的力量,差不多無人不知,對人類的影響、資訊的影響和人類意識的影響,甚至遠超過學校和國家的文化。

知識共享,自網際網路「織就」之初就具有最強的驅動力,正是絕大多數網民的涓滴成海、聚沙成塔才使得賽博空間沒有成為一片荒漠,正是螢幕兩邊人們的互通有無,才在網際網路建立起了一張比現實世界更為豐富、多元的人際網絡。

在不斷推陳出新的資訊汪洋中,人們很容易被內容海嘯所淹沒,人類在享受便利的網路生活之際,卻面臨了更大的思想危機:我們身而為人的知性與感性,正在慢慢消逝。

任教於美國喬治城大學的行銷與趨勢專家Robit Bhargava,寫了〈內容策展人宣言〉一文指出,策展人的工作不是產製新的內容,而是替閱聽人管理不斷滋生的資訊,並從內容取得意義。

策展人(curator)針對某個特定主題,蒐集既有內容並重新組織,從如恆河沙數的資訊洪流中,基於策展人的價值觀與世界觀淘選資訊,將「最精準的內容」分享給閱聽人,不僅重新編輯內容,同時也建立一套具有新價值的內容閱讀情境,賦予新意並與眾多的網友共享。

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,非常需要有人整理網路上的資訊,就像是懶人包一樣,對很多人都很有價值。你可能因為工作、興趣或其他原因,以至於你多懂一些比較冷門的知識,像是經濟、醫學、兩性、科學…. 等等,不論是小眾或是大眾,只要有人需要這方面的知識,你所講的內容對他們來說就非常有幫助。

社群經濟並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,「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」這句流傳已久的俗語,便已經能詮釋群居是人類最初的社會本能,有人的地方就有消費需求,人群帶動市場,所以經濟一定是以群體為單位來發展的。

人類的意識由過去傾向集體,而不斷趨向更加個人化。 意識由以往主要被國家政治和教育所主導的集體單向意識,變為由自媒體和互聯網所主導的個人互動意識。

在使用社群網站時,是不是也確實感覺到,比較容易跟與自己思考方式相同的人產生聯繫呢?一般的人脈網多半傾向於和自己喜歡的人或有相同想法的人連結,所以任其自然發展的話,不管怎樣都會變成高密度且同質性高的網絡。

隨著以社群網站為首的科技進步,單一個人將擁有過去所不曾有過,而且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力量。在電視等主流廣告不像從前那樣獲得信賴的狀態下,現今能對消費產生巨大影響的,是所謂的「意見領袖」。

擁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,參與社會分工,為社會創造價值,並獲取合理報酬,滿足物質、精神生活需要的過程,簡單說就是付出的努力要獲得價值回饋。

在互聯網發展突飛猛進的今天,由於技術幫助供需雙方解決了信息不對稱的問題,使得人們的角色變化更為便利。社群經濟與專業的人進行交流,您將展現知識和對您所專精領域的奉獻精神。

我將思想傳授他人,他人之所得,亦無損於我之所有;猶如一人以我的燭火點燭,光亮與他同在,我卻不因此身處黑暗。

湯瑪斯.傑弗遜(Thomas Jefferson)
美國的第三任總統